清退依據:根據《泉州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辦法》(泉建工〔2025〕5號)第三章第十三條”公司工程部每季度對庫內分包商活躍度進行評價,原則上連續2年未在公司開展分包業務或未參與公司招標活動的(公司未組織相關專業招標的除外),取消其分包商資格清退出庫,在清退出庫后一年內不得重新入庫。”
審核數據截止時間:2025年1月13日
審核情況:經審核本次分包商793家,滿足本次清退條件的不活躍分包商合計20家,清單如下:
掃一掃,關注泉州城建集團
COPYRIGHT ?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泉州城建集團
閩公網安備 35050302000515號 閩ICP備18028644號
技術支持:泉房通公司 & 龍采集團